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顺政〔2015〕44号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顺河回族区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5年5月26日
顺河回族区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以及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推动顺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豫政〔2012〕112号)《开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汴政〔2012〕81号),结合我区总量减排工作实际,编制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腾出环境容量、保障我区经济发展所需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重要途径。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提升工程减排能力、拓展结构减排空间、挖掘管理减排潜力,强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及2015年减排目标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市定目标任务
2015年我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总减排量285吨,氨氮总减排量29吨,二氧化硫总减排量4吨,氮氧化物总减排量3吨。
三、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
1.工程减排:计划实施减排项目2个,具体为:开封市鑫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封市豫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408.9吨,氨氮0.762吨;
2.结构减排:计划实施减排项目7个,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45.8吨,氨氮减排3.28吨;二氧化硫减排99.11吨,氮氧化物减排11.66吨
四、监督管理减排措施
1.充分发挥环境准入的调节作用,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促进相关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2.以化工、制革、发酵、医药行业为重点,结合重点流域水质目标要求,通过实施新的地方或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化对现有减排工程的监管。通过对各项减排工程的日常督查、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等,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超标排放行为,从整体上提高工业企业的达标排放率。
进一步提高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污染减排作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全区污染减排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成立区政府污染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和考核。年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以目标责任的形式予以明确到区相关责任单位和相关减排项目单位,强力推进各项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施部门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减排工作。顺河环保分局负责污染减排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划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污染减排的产业政策和规划;区监察局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问责;区工信委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督促落实以及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区统计局负责提供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有关统计数据;区农林牧机局负责沼气工程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顺河工商分局负责对依法关闭的企业,依据区政府关闭企业的有关文件,依法责令其办理限期变更或注销手续,不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其他各部门按照污染减排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减排工作。
(三)完善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污染减排长效机制,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要加快污染减排规章制度建立工作,为污染减排提供支撑,使污染减排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分年度明确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总减排量和预支增量指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区经济发展计划,实行减排措施进度月调度、季通报、定期督导制度,引导各地高效利用环境资源,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从控制增量和削减存量两方面促进污染减排工作。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化解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四)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减排资金
将环保投入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和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自筹资金,加大环保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
(五)强化环境管理,严控排污增量
结合区域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等因素,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流域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对无水环境容量的流域,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的新建项目。对无大气环境容量的区域,严格控制重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新增排污指标从年度预支增量指标中列支,确保不突破各年度下达的预支增量指标限额。
(六)完善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监管
污染减排考核、统计、监测体系是推动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一是是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体系,对污染减排各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为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强化环境监管。继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监管,逐步提高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各项治污工程减排能力,全面提高企业达标排放率。四是健全减排机构。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减排氛围
继续将污染减排作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大力宣传节能减排新机制、新措施和新成效,宣传相关部门治污减排、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的政策、措施、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增强企业污染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自觉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为深化污染减排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和社会基础。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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